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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学生第一风味食堂修缮改造工程—烟道部分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18-08-27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华北电力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华北电力大学学生第一风味食堂修缮改造工程—烟道部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华北电力大学学生第一风味食堂修缮改造工程—烟道部分

  项目编号:JZDS02-DL-2018187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工

  项目联系电话:010-83688195-803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华北电力大学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农路2号

  联系方式:郭工010-83688195-803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郭工010-83688195-803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5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 华北电力大学学生第一风味食堂修缮改造工程—烟道部分 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华北电力大学,建设资金来自 学校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进行公开招标。

  2.本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名称 华北电力大学学生第一风味食堂修缮改造工程—烟道部分

  2.2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 72.98  (万元)

  2.3 供货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北农路2号

  2.4计划供货及安装周期 3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对学生第一风味食堂烟道的油网烟罩、撞击流烟罩、排风系统、风机机组,净化器,新风系统等的定制加工、采购及安装。通过改造后,油烟排放可≤1mg罩前,排放速度可达5m/s,新风补风率可达80%以上,交换率110-150次/h。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依法在国家工商行政机关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具有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

  9)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10)未出现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中。

  11)具有类似项目经验,类似项目经验指:供应商近三年(合同签订日期在2015年8月20日至2018年8月20日)具有已完成的合同额在70万元(含)以上的食堂烟道供货与安装业绩。

  3.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3.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8 月 23 日至2018年 8 月 29 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6时,在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5层(详细地址)

  4.2获取招标文件需携带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并加盖公章;

  3)提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并加盖公章(查询结果需在报名期内);

  4)提供所持有的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提供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提供未出现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中的承诺书原件。

  7)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半年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 月 12 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昌平区北农路2号华北电力大学D座401室(详细地址)。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已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华北电力大学校内网上发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依法在国家工商行政机关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具有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9)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10)未出现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中。11)具有类似项目经验,类似项目经验指:供应商近三年(合同签订日期在2015年8月20日至2018年8月20日)具有已完成的合同额在70万元(含)以上的食堂烟道供货与安装业绩。3.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3.3.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3.3.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2.9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23日 09:00 至 2018年08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5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5层获取纸板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1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1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北农路2号华北电力大学D座4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