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15-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定点印刷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我校需要印刷服务的部门较多,且各部门业 务需求不同,对印刷品的质量、周期、类别、方式有不同的要求,因此为了学校各业务部门更好更便捷的开展业务,促进学校事业的发展,在符合《通知》所规定的采购程 序的情况下,采取如下方式进行印刷品采购:
1、各部门单次或批量印刷金额(以下称“印刷金额”)5万元(不含)以下的,可直接选择到定点或非定点印刷企业印刷。
2、印刷金额5万元(含)-20万元(含)的,采购单位可直接在定点印刷企业中选择。
3、印刷金额20万元以上的,按学校招标管理办法执行。
招标中心
2015年12月2日